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休假日 (若有变更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以加班计算:
1.例假日
(1)春节; (2)劳动节; (3)国庆节; (4)圣诞节。
2.每星期六、星期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1.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 7天为限。
2.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具备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的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 1 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 1年。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 8天 (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 2天 (包括例假日);(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 1天。
4.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 90天;小产 40天 (均包括例假日)。(2)配偶分娩可请假 3天。
5.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 8天 (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 6天 (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 1天。
6.公假:因兵役检查、军政各机关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或因参加国家考试单位各级民意代表 3天内的会议,可请公假。
7.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前条各款假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四、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在 3天以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 (总监)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在 3天以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理人员由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主管核准。
五、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发生危险导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六、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 30天者免职或解雇。
2.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命令其退休或资遣。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办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九、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十、本公司员工旷工在 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十一、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请假。
十二、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三、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时,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为止,中途到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ā